加拿大聯邦外交部宣布推出家長同意年幼子女出國的標準格式批準信,避免兒童被人拐帶到外地。
聯邦外交國務部長艾瓏纚(Diane Ablonczy)周一指出,到目前為止加國發(fā)生數百宗涉及兒童,遭父母其中一方,偷偷地帶到外國,或者阻止他們回國的個案。
移民部官員對那些離境兒童的文件特別提高警覺。她建議家長,除非父母二人一起陪同年幼子女出國,否則最好預備一份批準信,證明容許子女離境。
外交部這次設計的標準格式批準信,目的是讓為人父母者,可以根據信中的格式清楚填寫所須的資料,包括家長或監(jiān)護人的姓名,出國兒童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等資料、同行人士資料,并須附有見證人簽名。
艾瓏纚表示,如果跟兒童同行的人士可以攜帶這樣的一封具備法律效力的授權書,大部分拐帶兒童的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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